关于给予苏礼王等九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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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苏礼王等九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
苏礼王等9名同学无视校规校纪,201835日开学以来,多次出现旷课行为,累计旷课已超过10学时。

根据《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(修订)》第二章第十六条之规定,经研究决定给予苏理王等同学警告处分。

以上同学如对本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,认真学习,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争做一名合格的留学生。

附件:违纪留学生详细名单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交流学院

2018428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附件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