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瑞可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
发布者:国际交流学院 浏览次数:907

关于给予瑞可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
瑞可同学无视校规校纪,自201897日以来,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,无故离开,学院老师多次与其联系均不回复,至今已旷课近30学时。

根据《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(修订)》第二章第十六条之规定,经研究决定给予肯尼等同学严重警告处分。

瑞可同学如对本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,认真学习,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争做一名合格的留学生。

附件:违纪留学生详细名单

国际交流学院 

2018917

  

附件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