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者:国际交流学院 浏览次数:1791 发布日期:2018-09-18
关于给予瑞可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瑞可同学无视校规校纪,自2018年9月7日以来,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,无故离开,学院老师多次与其联系均不回复,至今已旷课近30学时。
根据《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(修订)》第二章第十六条之规定,经研究决定给予肯尼等同学严重警告处分。
瑞可同学如对本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
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,认真学习,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争做一名合格的留学生。
附件:违纪留学生详细名单
国际交流学院
2018年9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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