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学七楼103等房间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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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学院发〔20195  

  

近期,在公寓例行安全检查中,学七楼203204401402501502602等房间查到电磁炉、电锅等违章电器。学七楼103104303304401402403404501502等房间卫生状况特别差。

根据《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》第二章第十条之规定,经研究决定给予学七楼103104203204303304401402403404501502602等房间全体同学通报批评,并责令限期整改,以观后效,如再次出现类似行为,从重处罚。

以上房间的同学如对本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,认真学习,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争做一名合格的留学生。

国际交流学院

2019522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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