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宋金龙等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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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学院发〔20199

2019125日晚,宋金龙、阿飞等2名同学无故夜不归宿,给公寓管理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。

根据《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》第二章第十条之规定,经研究决定给予宋金龙等2名同学警告处分。

以上同学如对本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,认真学习,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争做一名合格的留学生。

附件.doc

国际交流学院  

20191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