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者:国际交流学院 浏览次数:2188 发布日期:2020-01-06
国际学院发〔2020〕2号
2019年12月27日晚,石星妍、娜拉、娜芳提等3名同学未履行手续即在校外留宿;12月31日晚,玛丽娅同学未履行手续即在校外留宿,以上同学的行为给公寓管理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。
根据《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》第二章第十条之规定,经研究决定给予石星妍等同学警告处分。
以上同学如对本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
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,认真学习,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争做一名合格的留学生。
国际交流学院
2020年1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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