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芮捷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
发布者:国际交流学院 浏览次数:2222 发布日期:2020-06-04

国际学院发〔20203

 

20204月以来,在公寓安全检查中,芮捷同学的房间一直存在较严重的脏乱差问题,留管老师多次谈话警告均未见整改,在同学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。

根据《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》第十条之规定,经研究决定给予芮捷同学警告处分。

芮捷同学如对本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希望广大同学积极配合学校管理,严格遵守各项规定,争做一名合格的留学生。

 

 附件.doc

 

国际交流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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